内页banner

招生简章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招生简章 > 新闻中心

招生简章News

热门关键词Keywords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镇江鸿欣船务有限公司

电 话:13605288215

传 真:0511-85900068

邮 箱:503188180@qq.com

地 址:镇江新区金港大道137号金博通研创园内2号楼(镇江鸿欣船员培训中心)

内河船员《适任证书》吊销期结束后,如何申请新的《适任证书》?

2023-03-02 14:54:50

       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或者其它水上交通安全法规而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《适任证书》,被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吊销《适任证书》的,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,不得申请《适任证书》。两年后重新申请需通过同类别、职务资格相同的适任考试,成绩合格后可向发证机关申请与原类别、职务资格相同的船员《适任证书》。

       镇江鸿欣船务有限公司不断为航运事业培养合格的管理人才、合格的船员。丰富的船舶驾驶和轮机管理专业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管理能力,为搞好镇江内河船员培训机构的各项工作,提高培训质量,提供了有力的保证。

近期浏览:

您需要什么帮助?您需要什么帮助?